本报讯 (张军锋)“上山不带火,带火不上山;放火烧山、罚款坐监。”这是林业部门为预防火灾而进行宣传的口号之一。谁要是违背这一原则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洛南县寺耳镇寺耳街村民陈满成就因个人麻痹大意造成大面积森林被烧,日前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现年67岁的陈满成,3月19日在地里干农活时,用火烧地畔杂草,明火灭后,该陈未采取任何措施就回家吃饭。在风力作用下,复燃的草木将附近森林引燃,造成大面积林坡过火。经广大干部群众尽力扑救,才将大火扑灭。对10余公顷林坡过火,三万余株树木被毁的严重后果,陈满成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