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财政部网站上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证券市场减税让利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此次结构性减税鼓励长期投资的指向也很明确。降低股息红利税还能起到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作用,对“短线客”也会起到一定抑制效果。
有股民认为,差别化征收股息红利税,该消息利好于如银行、高速等分红利息较高的蓝筹板块,绩差股和没有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必然会受到部分长期资金的抛弃。但对炒作成风,并不指望股息赚钱的投资者来说,没多大影响。鉴于股市的波动性,投资者长线持股不动还容易遭遇过山车的困境。(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