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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四险缴费基数确定 上限11463元下限2293元

城镇职工四险缴费基数确定

2013-06-28 1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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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27日)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2013年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险”的缴费基数已经确定,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463元,下限为2293元。

  城镇职工“四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每年随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缴纳基数也要进行相应调整。根据西安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846元。

  经研究,2013年西安市“四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463元,下限为2293元。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经济情况,选择2293元或3821元作为缴费基数。

  另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2293元作为缴费基数;停薪留职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3821元的,以3821元作为缴费基数;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3821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7月1日起“四险”统一年审

  7月1日到9月27日,我市将对201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四险”的缴费基数进行统一审核。

  年审针对的是参保单位。7月1日前,在市本级及13个区(县)、高新区、经开区办理了“四险”中任一或多个险种的单位,均在此次年审范围之内。用人单位须按照2012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四险”年审数据盘中用人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携带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市本级参保单位的审核地点为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工路28A)三楼大厅,13个区(县)和高新区、经开区经办机构也将设立缴费基数审核窗口,集中统一对各参保单位开展年审。(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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