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保监会公布2012年交强险运营情况:全年保费收入1114亿,承保亏损83亿,投资收益29亿,即总经营亏损为54亿元。
这是继2007年实施交强险条例之后连续的第6年亏损。“相较2011年已经同比减亏38亿,综合成本率也有所下降。”当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张海波在通气会上称。
工作组成员将连年亏损的关键原因总结为:在人伤医疗和汽车维修成本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家用车保费收入大幅降低,部分车型与部分地区费率与风险严重不匹配。现实运行情况与交强险设计之初定下的“不盈利、不亏损”原则严重相违。
据了解,自2006年下半年实行交强险至2012年,6年半行业共收取交强险保费4951亿,发生赔付3336亿,赔付率76.4%。累计承保亏损399亿,平均的综合成本率109.1%,累计经营亏损256亿,平均的经营利润率为-5.9%。
收入降赔付升
赔付成本逐年持续上升,而交强险的费率水平,或车均保费收入在逐年下降,导致交强险的收入和投资收益不足以覆盖赔偿,造成交强险持续亏损。
交强险赔付种类主要分为人伤医疗和物损维修。从人伤成本来看,各年度死亡伤残分项限额的赔款从2007年的1万,提高到2012年的2.4万,增长125%,年均增长达到17.6%。
而人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其中绝大部分赔偿项目与各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纯收入挂钩。最近五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的纯收入大幅增长。
在保费收入方面,按照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费率浮动机制规定,交强险对于上年没有出险的续保客户开始享受费率折扣,连续三年不出险可有30%的费率优惠;而出险两次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事故的客户是费率上浮。
受费率浮动办法影响,其中家用车的交强险保费从2006年的1050元,降至2012年的800元,费率浮动从2007年实施三年后,每年有包括85%的续保家用车享受到费率下浮的优惠,但费率上浮的车主比例仅有1%。费率逐年处于整体下降状态,到2012年整体的交强险费率水平比基本费率下降了15.3%。
建议分区域定价
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但现实情况是,个别地区亏损极度严重,贡献两成保费却亏损占比超过七成。
“地区之间差异太大,实行一刀切的统一费率与风险不匹配,赔偿结构严重不合理。”工作组成员说。
经统计,近四年亏损最严重的6个地区,合计收取保费是767亿,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但承保亏损是255亿元,占总承保亏损的74%。综合成本率已经超过了130%
前六位亏损严重的地区分别为:上海、宁波、浙江、安徽、江苏、重庆。
另外,按车种结构划分,亏损主要集中在挂车、特种车、营业客车、拖拉机和非营业货车上。据介绍,这五大车型最近四年,合计收取保费占全部车型保费的18.2%,但合计承保亏损达到252亿,占到了总承保亏损的73%。
“为了改善交强险持续亏损状态,我们建议完善交强险费率调整机制,实行分区域定价。”交强险工作组成员们认为。他们建议:“一是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逐步实现总体的一个盈亏平衡。二是在交强险条例中增加更加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省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等相关的内容,使费率调整更加的制度化,更加的具有可操作性。” 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