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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商洛财税经济发展趋势

“营改增”后的商洛财税经济发展趋势

2016-07-28 08:58:04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陈贇 王英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调结构稳增长”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最重大的税制改革。2013年我市“营改增”试点以来,普遍降低了试点纳税人税负,有力促进了试点行业发展。2015年“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全面试点对未来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影响深远,同时也为地方财政、税收乃至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

  试点进展顺利,减税效应明显

  2013年8月1日在我市实施了交通运输业(铁路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2014年1月1日实施了铁路和邮政业的“营改增”,2014年6月1日实施了电信业“营改增”,均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了工作任务。截至2016年4月30日,全市国税系统核对录入管户信息4605户,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674户,分批次培训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和相关纳税人42期6200人次。

  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5月,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国地税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研究拟定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配套政策,督促指导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俊多次对“营改增”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做好“营改增”试点过渡期间财税政策宣传和疑难解答工作。

  分批移交管户。按照税务总局“营改增”的统一部署,商洛地税系统分三次向国税系统移交“营改增”管户。2013年7月31日,第一次向国税移交“1+7”行业纳税人825户。2013年12月31日,第二次向国税移交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14户(其中:铁路运输业0户,邮政业14户)。2014年5月31日,第三次向国税移交电信业纳税人26户。三次共移交纳税人865户,涉及营业税1.84亿元。2014年8月底,经国税部门确认并录入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的试点纳税人共计870户。2016年5月1日,全市向国税部门移交正常营业税管户6673户。

  科学宣传引导。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坚持不懈地开展政策宣传、法规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试点工作的理解支持。作为“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体单位,国税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政策宣传活动,洛南县国税局创作了脍炙人口的商洛快板,山阳县国税局制作了“漫川大调”宣传作品,在重点集镇和人群聚集场所进行演出。

  试点效果明显。从试点情况看,现代服务业是试点行业中的主力军,多为中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企业面高达90%以上,工商业和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享改革成果。据统计,2013年8月至2016年4月期间,我市试点企业累计减税5537.48万元。按行业划分,现代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减税额2751.57万元;按经营规模划分,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效果最明显,累计减税1798.54万元。主要表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直接下降;一般纳税人和第二产业之间的抵扣通道打通,减税效应显现;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的应税服务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普遍下降。

  发展迎来机遇,收入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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