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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商洛财税经济发展趋势

“营改增”后的商洛财税经济发展趋势

2016-07-28 08:58:04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从“营改增”逐步试点到全面推开,财政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进一步显现,必然会对过渡时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地方经济发展和财税状况产生深刻影响。简单说来,就是经济发展迎来重大机遇,财税收入面临巨大挑战。

  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动力。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后,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同时,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老合同、老项目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可望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减少重复征税,促进产业升级。增值税“层层抵扣”的税制设计,减少销售环节重复征税,降低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与此同时,购买设计服务、研发服务等纳入抵扣范围,有助于扩大对技术服务等市场需求。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将会对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缩减地方财力,倒逼地税改革。根据市地税局提供的资料,营业税税收收入占商洛地税全部税收收入近50%左右。预计“营改增”全部完成后,由营业税的减少直接引起地税税收收入减收金额将在7亿元以上,占税收收入比例将超过50%。也就是说,在税收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占税收的比例将近一半,地方财政面临一定程度的减收影响。与此同时,由于“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政策,且在试点期间,为保障试点改革平稳过渡,地方政府出台试点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对部分税负上升的试点企业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地方政府也面临一定减收压力。同时,地税系统主体税种丧失,“以票控税”核心控管手段失效,必然面临税源培育和手段重建命题。

  降低企业税负,激发经营活力。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实践表明:“营改增”在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激发经营活力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为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必须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模式,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在发票抵扣背景下,企业应对业务模式进行改革,如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进行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立;需要对供应商作出选择,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也就是说,全面推行“营改增”后,仅是出于合理避税这一考虑,企业都会自发推动转型升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加快产业升级,倒逼财税改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全面推开“营改增”当作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确保各项减税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要采取科学应对措施,培育新的税种税源,实现“增减相消、总体平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循环”发展。

  培育主体税源,增强地方财力。建议构建以财产税为核心的市、县两级地方税体系,建立国土、房产、税务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堵塞财产税税收征管漏洞,为随后开征房地产税奠定基础。完善城建税及其他零星税种的征管模式,考虑采取委托代征、联合办税等模式加强征管。抓紧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加快“费改税”步伐,将社保基金纳入地税征管,将车购税由国税转为地税征管,开征环境保护税,建立以房地产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为主要内容的地方财税体系,确保地方政府有稳定、持续增长的财源。建立国土、房产、税务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堵塞财产税税收征管漏洞,为随后开征房地产税奠定基础。完善城建税及其他零星税种的征管模式,考虑采取委托代征、联合办税等模式加强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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