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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刊文:解决住房问题 重拳抑房价保障助安居

2011-08-17 10:17:36 来源:

  (中新网)一年一度的央视春晚,是亿万中国人除夕之夜的“盛宴”,而小品则是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大餐”。2011年春晚的5个小品中,有两个说的都是房子引发的故事:一个讲为争房子而假离婚;一个讲因买不起房而借房来结婚。春晚小品集中“说房”,折射出高房价背景下人们对住房问题的广泛关注。

  住房乃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是每个家庭的殷切期盼。近年来,很多地方出现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现象,高房价成为时刻牵动人们神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正以坚决的态度,出重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让人们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调控初见效 目前房价依然高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作用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一度出现“价跌量减”的局面。但2009年第二季度以后,房价不但实现恢复性增长,且一路攀升,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最高价。当年全国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涨幅达24.7%,远超过居民收入8.8%的增幅。一些大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10,房价—租金比低至1∶500以下,远超出通常认可的合理范围。

  深度解读

  房价—收入比

  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反映的是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和负担程度。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区间。

  房价—租金比

  指每平方米月租金与每平方米房价的比值,是衡量房地产市场泡沫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认为,比值低于1∶300就意味着房地产泡沫已经出现。

  面对一路攀升的房价,党和政府及时“出拳”,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强力调控。

  2010年1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被称为“国十一条”;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十条”;

  2010年9月29日,按照国务院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委出台五项调控政策,被称为“九月新政”;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八条”。

  政策传真

  “新国八条”出硬招、实招强力调控房地产市场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合理确定本地房价控制目标;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增加公租房供应;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个人购房不足5年转手,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2011年商品房供地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供应量;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主要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

  短短一年, 出台如此密集的调控政策确实罕见, 且力度不断加大、频频加码: 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提高到50%,再到60%;从提出可视情况采取住房限购措施,到明确部分城市必须限购, 再到严格限购数量;从大幅提高三套房贷款门槛,到暂停发放三套房贷款……可谓“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各地也根据中央精神,出台具体调控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如此强力的调控,成效到底如何呢?应该说,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