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家居 > 房产 > 房产资讯

建设局内鬼私售建房许可证 拆迁户骗补偿款

2013-01-29 16:04:28 来源: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济川南路东侧地块拆迁项目中,20多个拆迁户通过买卖伪造的《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将名下没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屋“转正”,骗取拆迁补偿款。最多的一名拆迁户拿着《许可证》骗取了235.2万元的巨额补偿。而涉案的一名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竟将最初4000元一本《许可证》的价格逐步抬高到了10万元一本。截止到1月28日,泰兴市公安局侦办的拆迁诈骗案专案组的账户上总金额已达到1000万元。据警方透露,目前泰兴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原十里甸乡村建科以及泰兴市建设局两名涉案工作人员执行逮捕,另有19名涉案人员因自首、主动退回赃款等行为被取保候审。

  A 有人举报

  拆迁户涉嫌伪造《许可证》骗取40万补偿款

  事情得从2011年10月份说起。一天,泰兴市济川街道办济川南路东侧地块拆迁项目部一位负责人来到该市公安局报案,举报拆迁户张飞涉嫌使用假《许可证》骗取了40多万拆迁补偿款。

  按规定,农村建房要有《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下称《许可证》),拆迁时也要凭这个证件获得补偿。可以说,谁手里的《许可证》多,拆迁时谁获得的补偿款就多。

  这名负责人告诉民警,早在2000年三四月份,原十里甸乡一部分并入姚王镇,一部分并入现在的济川街道办,目前拆迁的正是并入的地块。去年7月,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开展拆迁动员和实地丈量,张飞并没出示过《许可证》,到10月准备签《拆迁补偿协议书》时,却拿出了《许可证》,这一点他的印象很深——张飞到拆迁项目部签协议,是从摩托车后备箱拿出的《许可证》,崭新的,落款时间为“1999年12月9日”。这名负责人觉得非常可疑,却说不出什么名堂来,只有报警求助。

  据介绍,《许可证》是农村建房时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上面载有所建房屋面积、建筑时间、房屋结构等内容。农民不管建了多少套房子,面积有多大,只有获得《许可证》这些房子才被承认合法,在拆迁时才能按合法房屋性质,根据面积、结构等因素跟拆迁项目部商谈,经拆迁项目部现场确认后,定下补偿额度;否则,只能获得一点象征性的安慰补偿。该案中,当地一些农民建房之初并未获得相应的《许可证》,但拆迁前通过各种途径为房子搞《许可证》,填上所建面积、建筑时间、结构等内容,给房子披上合法外衣,就可以获得高额补偿。

  B 警方侦查

  《许可证》和盖章都是真的,调查陷入僵局

  由于当时拆迁正处关键期,为慎重起见,公安机关并没立即立案,而是展开秘密调查。民警首先带着拆迁户张飞曾经用过的这本《许可证》去了权威机构,对书写时间进行鉴定。结果表明,《许可证》上的字迹是落款日期之后写的。然而,进一步鉴定表明,证是由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制发的,加盖的“十里甸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也是真的。民警认为,仅凭书写日期晚于落款时间这一个证据就认定这本《许可证》是假的或伪造的,的确有些勉强,很难做出准确定性。

  但随后的调查似乎解开了困惑。民警获悉,原十里甸乡与其他乡镇合并时,原乡村建科科长已经去世,合并后部分档案资料一时无法查找。同时,确有部分群众在区划调整前的一段时间办了《许可证》。综合上述情况,民警觉得如果要认定张飞提供的《许可证》造假的证据不充分,由此也就很难认定张飞诈骗拆迁款的行为。

  事情因此被暂时搁置了。

  C 出现转机

  又冒出10多本连号的《许可证》

  泰兴警方的调查在搁置后时断时续,直到去年9月迎来转机。这天,此前举报的拆迁项目部负责人再次来到公安机关,并带来10多本《许可证》。他告诉民警,拆迁户已经凭着这些证件从项目部领走500多万元的拆迁款。

编辑:苏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