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了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数据显示,上半年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加,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名义增速高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个百分点,而两项收入的增速均位居全国第8位。
城镇居民收入11736元
数据: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36元,同比增加1052元,位居全国第16位。名义增长9.8%,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与内蒙古、吉林、江西并列全国第8位。
分析:政策性增资和增发补贴是城镇居民收入提高的主要因素。上半年,陕西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94.9%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因素主要源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有效保障一线职工工资稳步提升;消费水平提高助推工资收入增长;企业养老金和城市高龄补贴增加,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人均上调10%,实现“九连涨”;失业工伤保险标准、城镇医保补助提高。
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水平有较大程度提高,两者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1%,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房屋出租租金增加、出租房屋套数增加和从事家庭经营人数增加是主要因素。
农村居民收入4026元
数据: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026元,同比增加470元,位居全国第22位;名义增长13.2%,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8位。
分析:工资性现金收入快速增长对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突出。上半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提高,农民工务工收入有了基本保障,加之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和大关中、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对劳务用工需求的增加,省内各地各类劳务用工持续增长。农民工监测调查结果显示,省内农民工平均月工资达到2401元,同比增加400元,增长20%;省外农民工平均月工资2832元,同比增加528元,增长23%。
另外,惠农政策拉动转移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政策性收入185元,同比增长40.4%,占人均转移性现金收入的四成以上。(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