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统筹办、市财政局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对《西安市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目标进行了分解和详细安排。
新型农村社区,是以一个行政村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具有地域特色、充满乡村气息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西安市今年4月出台的《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我市要基本建成100个以上标准化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基本建成覆盖全市2991个行政村的1000个左右的以中心村为承载的片区化公共服务社区。
此次出台的《方案》,对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居住规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都设定了指导标准。新型农村社区要实现人口居住规模化,以“地域相近、习俗相同、产业相依”为基本原则,基本服务半径为两公里左右,人口规模不低于3000人,宜楼则楼、宜院则院。
在基础设施方面,新型农村社区要实现自来水、电、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五通”,社区基础设施必须与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相协调,结合不同区域因地适宜进行建设,在满足生产生活基本服务的同时适度超前,预留发展空间。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统筹最核心的内容,《方案》要求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建成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设施,让农民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包括服务大厅、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教育培训室、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广场、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公共交通停靠站等。同时,还要组建区域性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管理工作机构,实行农村社会管理社区化服务,力争社区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办事不出社区”。要使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环境生态化,建立完善农村污染防治机制,健全“社区保洁、镇街运输、县区处理”的农村环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