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东从警方了解到,他认识的那个人正是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许伟。警方拿着钱东送来的房本到房产局查询后发现,许伟抵押给钱东的房本也是伪造的。据钱东称,2012年,许伟向他借钱,他当时通过朋友了解到许伟开公司,感觉很有“实力”,就答应了借钱给许伟。2012年1月21日,许伟与钱东签定了《借款协议》,并用某大厦8层801号的房本做抵押。钱东告诉警方,许伟告诉他年前市房产局休息,办不了他项权利登记抵押,所以在无法查询房本真伪的情况下,许伟将伪造的房产证交由钱东保管,致使钱东被骗300万元。
就在警方对该起报案进行立案调查时,又接到了一名受害人的报案。该报案人称,他也是通过看报纸知道许伟已被警方抓获。他告诉办案人员,2010年,许伟向他借钱270万元,当时他也是了解到许伟自己开了两家公司,感觉比较有“实力”,便答应借钱给许伟。2010年12月23日,许伟以其名下公司的名义,用其另一家公司做担保向该报案人借款27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时间到后,许伟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偿还报案人的本金。在报案人多次催要下,2012年12月16日,许伟与报案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称,许伟已用其名下的房产证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如果贷款申请被驳回,许伟从申请贷款抵押房产中拿出借款额2倍的资产向报案人作他项权利登记抵押,直至完全归还借款。报案人告诉警方,当时许伟称房本不在其手中,给他看的是房产证的复印件。警方在调查时发现,嫌疑人许伟已在2011年将房产证抵押出去,不可能重复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此行为致使报案人损失了27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