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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虚报土地附着物“争取”更多补偿款

村委会主任虚报土地附着物“争取”更多补偿款

2015-04-20 08:46:00

来源:检察日报

  虚报征用土地附着物数量,将10万元补偿款私分,在实施虚假平账行为前因担心被发现,将私分的10万元补偿款如数退出。近日,河南省淇县高村镇某村村委会主任王会军、支部书记张鹏飞以及鹤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郝文山被淇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初,富士康(鹤壁)科技工业园因建生活区需要,征用高村镇某村的土地,由鹤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郝文山协助该县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的人员对土地附着物进行清查,该村的村委会主任王会军、村党支部书记张鹏飞予以配合。

  对土地附着物清查完毕后,张鹏飞私下里跟郝文山商议:村里的工作不好做,到处都需要钱,能不能虚报一部分土地附着物,给村里弄点补偿款。郝文山当即表示可以,但提出要四六分成,他分四成,张鹏飞和其他村干部共同分六成,村干部具体怎么分由村里决定。张鹏飞马上去找王会军商量,王会军担心被发现,犹豫不决,但禁不住诱惑,最终表示同意。

  三人经过商议,决定在土地附着物清查表上做文章。他们在土地附着物清查表上多加了10万元左右的附着物,包括35座坟、1000棵树、1200米土渠。土地附着物补偿款清查表上本该显示45万余元,经虚报之后变成了55万余元。郝文山和王会军当即在清查表上签字。

  2013年4月25日,张鹏飞和该村会计苏某到高村镇办理了补偿款审批手续。同年6月,苏某从镇里的信用联社取出了全部补偿款,将其中的45万余元发放给了应该得到补偿的群众,剩下的10万元钱放在了自己家中。

  张鹏飞从苏某处取走4万元给了郝文山。为了防止苏某泄密,张鹏飞分给苏某5000元,并将剩余的钱与王会军平分。

  2014年5月,郝文山听说有村民到检察机关举报该事,因害怕事情败露,就和张鹏飞、王会军将私分的钱退到了会计苏某处。苏某将这10万元钱作为村里的收入上交到高村镇“三资”管理中心。同年10月17日,三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淇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记者吕峰 通讯员赵宝仓 李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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