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嫌疑人胡某贵、刘某清、叶某均、刘某富、张某富、叶某科、骆某梅、刘某素、曾某中、朱某全等10人作出批捕决定,同时对外披露了案件的一些侦查细节。
2到7元收购病死猪
加工后5到17元卖出
据公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贵、刘某清、叶某科等10人均是来自重庆大足、合川等地区,长期以来在东莞各自非法加工腊肉、腊肠销售。后来,这批老乡逐渐认识,经常在一起商量如何把“生意”做大。
今年6月,胡某贵等人商议决定,每人出资2万元,进行大规模的腊味加工。他们在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工区租了4间房,开办了一家无牌无证腊味加工厂。经营期间,以每斤2到7元不等的价格,从惠州、博罗、广州、增城等地向嫌疑人曾某中、朱某全等人购买病死猪肉。经过分割后,用工业用盐和亚硝酸钠进行腌制,其间为了防止蚊虫及苍蝇孳生,在加工区域喷洒农药“敌百虫”,制成成品后运往大岭山镇信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林贵腊味批发行和中堂江南农批市场富顺腊味店,以每斤5到17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
生产销售“毒腊味”24万斤
公诉机关调查得知,该加工厂每天加工、销售腊味约2000斤,共生产、销售约24万斤。
10月21日至23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贵、刘某清、叶某均、叶某科、刘某富、张某富、骆某梅、刘某素分别在东莞市、增城市和江门市被抓获归案。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曾某中、朱某全在惠州市被抓获归案。(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