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卫计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版规定,今后开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是,药师数量不足,一些药店只能“租证”过关。所谓“租证”就是让一些拥有执业药师证书但又不从事零售的人,把执业药师证书注册到零售药店里,这样,药店名义上就配备了“药师”。
自我药疗需把关
消费者缺乏用药常识,而药品和医疗知识又相对专业化,已经成为自我药疗的一大障碍。
我国非处方药种类众多,在国家公布的第六批非处方药名单中,用于4类、60种自我药疗适应症的中西药品已近4500种,包括部分有禁忌症的药品。为此,张承绪副会长认为,药店店员要充当起百姓买药的“把关人”,自我药疗过程的自我诊断、合理选药、正确用药迫切需要药店咨询服务的支持。
但是全国现有药师(士)总人数仅39.6万人,取得资格的执业药师20万人。全国47所药学院校每年近1.7万名本(专)科毕业生中,本科生的52.0 %和专科生的76.49%其就业去向为药企,到社会药房从事药学服务的几乎没有。更为关键的是,执业药师属在职继续教育,取得执业资格至少需要3~7年的从业资历,全国每年的培养规模近1.3万人,难以弥补巨大的需求缺口。
据了解,2000年起,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责成自我药疗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探索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研发了“自我药疗咨询服务系统”,设计了药店店员资质考试,已在全国40多个城市举办了500多场培训会,6万多人次参与药店店员资质考试培训,其中2.8万多名店员取得药店店员资质考试证书。
北京自我药疗科技传播中心副主任周耿华对记者说,通过调查社会药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状况发现,经药店店员资质考试培训的从业人员正借助信息技术的支持,以独特的职业活动内容从事着自我药疗的咨询服务,业内将此类人群称为自我药疗咨询员、药店咨询员或药学咨询员等。
记者从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了解到,该协会4年前已向人社部建议设立自我药疗咨询员新职业(工种),目前已进入现场考察阶段。
有专家指出,为配合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和生命安全,必需妥善解决自我药疗的现实问题。而通过药学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分化与重组,促进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实现药学服务队伍的职业化,成为解决自我药疗问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