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不管这事啊,正常渠道没有血,那么就会催生黑市,黑市的血价格会比国有医疗机构售出的血更贵吗?黑市 的血会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吗?几率会比国有医疗机构操作不规范造成疾病传播的几率更大吗?这是会最终损害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的。最后政府只好狠狠心,立个规矩:不能只出不进,除了随时要咽气的,只给献过血的人优先用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这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条规,但是在血库告急的地区,临床医生劝不动患者家属去献血,血站就不发血,没有血,医生就不敢开不急的刀,生怕不开还没事,万一开一半大出血,就眼睁睁看着人没了。病人多一天不开刀,就多难受一天,全家看着都难受,逼得没办法,最后只能屈服。
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一个没献过血的人,如今躺在医院里需要用血,光拿钱买行不行?医生说不好不好,你要用多少,就得献多少,你现在病倒了献不动,没关 系,找人帮你献。直系亲属最好,那边献了多少这边就可以买多少,回头你拿户口本(证明你们是一家人)和发票(证明你买了这么多血)到血站去,可以报销;直 系献不了那么多也没关系,非亲非故的到血站来指明献给你也行,但是这一部分的话,只能保证你有量可用,不是免费的了。那么怎么算是指明了献给某个人呢?到 同个城市的中心血站,填一份互助献血文书,写明是献给某某某,身份证号多少多少,那边献了多少,这边就可以买多少。要是没人帮你献,遇着血库告急,你又一 时半会儿死不了,贫血就贫血着咯,腹水就腹水着咯,有钱都没办法咯,最后两袋肯定是要留着万一有抢救用的,不能给你的咯。
就算不是等血保命,难道贫血就不难受了吗?腹水就不难受了吗?为什么我们明明持有技术,却无法保障这些人及时地免受病痛折磨?是因为我们平时都不去献血,血真的不够,只能留给急需血救命的人。任何的物质匮乏都将对人性造成考验,何况是救命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