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评正高级教师,要求的学术含量肯定会增加,但不能唯学术化,甚至认为出论文就是唯一的表现方式”,一位30多岁已评为“上海市特级教师”的小学老师提出,评正高不要狭隘地走学术路线。
“老实说,我这辈子也许未必能评上正高级教师,然而我对教育教学的追求永远不会变。现在我们不少老师在议论这件事时,最希望正确把握评选的导向。我们一线教师,是以教学为主的,能站稳、站好讲台,并让学生直接受益,这是我们的责任。写论文也是需要的,但可能不是我们的强项,因此不能将评正高级教师与写论文过分挂钩,还是应当看直接的、现实的教学质量”,虹口区第三中心小学王老师的这番话,反映了不少教师的心声。
芮仁杰也认为,中小学教师最好做到教学与学术两不误,但具体的比例,不应是五五开,而是七三开:教学为七,学术为三。毕竟正高级教师相当于大学教授,既然相当于就应该有所不同。
相关链接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点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