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翼)6月4日,商州区再次召开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
会议由商州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楹主持,区综治、公安、安监、交通、运管、质监等部门领导、各镇办、中心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交警中队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教育局副局长屈传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礼峰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
会上,商州区教育局局长张余良通报了全区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大队副大队长张鸿组织学习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蓓蕾、秦韵、陈塬中心幼儿园园长代表校车使用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商州区认真吸取甘肃庆阳和江苏丰县校车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教育、交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严查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校车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淡薄,超载现象严重,管理不到位,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威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全区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就近入学、家长接送”的原则,不提倡使用校车。对确需使用校车的,必须向教育、交管部门申请许可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要定期对校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监测;要严格按照要求,强化对校车驾驶员的管理;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过渡期内现有校车和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
会议强调,各镇办、各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管理工作落实到人;教育部门要对校车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取消校车安全管理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建立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