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在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一对90后草草办了结婚仪式,生下孩子后两人却都不愿意抚养,甚至对薄公堂。7月28日记者获悉,户县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了这起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小雷和小丽都是1992年出生的,两三年前,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并很快坠入爱河。2011年6月,小丽怀孕,由于当年两人只有19岁,无法登记结婚,经过双方家长商量,2011年9月,两人举行了婚礼。2012年3月,小丽生下一个女婴,然而,女儿的出生反而让俩人感受到养孩子的压力很大。为此,两人经常吵架。2012年底,小丽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之后,女儿一直由婆婆抚养,而小雷也不愿意多管女儿。2013年6月,小雷一纸诉状递到户县法院,要求将女儿交由小丽抚养。
户县法院大王法庭的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小雷和小丽都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也不稳定,都不愿意抚养女儿就是觉得经济压力太大,养不起女儿。经过办案法官3个多小时的调解、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约定女儿由小丽抚养,小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时。(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