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宝鸡市民侯女士突然接到银行催款通知,说她信用卡消费了七千多元需要还款,可她最近并没有使用过信用卡,经查才知道是13岁的儿子刷卡购买了一台价值7388元的苹果电脑。“我办信用卡时,娃就在跟前,没想到他记住了密码。”侯女士说。
后来,一名自称是店老板朋友的人负责出面协调处理此事,他表示,这个事情双方都有责任,他认为家长没管好信用卡,让孩子知道卡的密码,致使孩子有机会刷卡消费,而且孩子已经将电脑使用了一个月,所以他建议,店里给侯女士退7000元,侯女士把388元的零头承担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店方对侯女士进行了退货,但侯女士承担了388元的零头。
相关新闻
●不满11周岁的孩子偷刷母亲信用卡花了2600多元,就为买一台游戏机,母亲发现后去商场退货,却被营业员以“电子玩具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为由拒绝了。家长感到不解以此咨询律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县一名小学六年级的男童上网玩游戏,刷妈妈的信用卡买“点数”,七天共花三十万元(新台币,1新台币=0.2057人民币,折合人民币61710元),家人接到账单傻眼,不相信孩子出手如此豪气。男童坦承用妈妈的信用卡购物。经过协调后,男童家长也认为自己没有管教好孩子,要负部分责任,双方同意各让一步,以十五万元达成和解。
■律师解答
未经家长同意,未成年人刷卡购物无效
律师认为,“首先,十几周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须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依规定满二十岁才具行为能力,七岁以上、未满二十岁属限制行为能力,如与人买卖、契约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否则无效;商场等应有辨识和过滤消费者年龄的机制,未成年者用家长信用卡,绝大多数都未经过家长同意,法规上也有限制未成年人购物能力的规定。这也就是说,如果作为法定代理人事后不同意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那未成年人购买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其次,商场的‘一经售出概不退货’告示牌,涉嫌违犯“消法”,其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商场以该告示牌进行抗辩,理由是不充分的。第三,信用卡消费,是需要持卡人签名的,商场没有尽到核对签名笔迹的义务,存在过错。家长有权要求商场退货。”
律师提醒:各位家长,多注意子女上网做些什么?家中有信用卡,避免让孩子知道卡号,或用生日做密码设定;也建议商场等消费场所订出购物者年龄机制,否则消费者若循法律途径,官司有得打。
■服务多一点
信用卡最好绑定短信提醒
在提供个人身份证件申办信用卡时,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或者限制,以防复印件被移作他用;在设置密码时,不可设置简单数字排列或用身份证号码、生日日期、电话号码、邮编号码等作为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破译;目前信用卡最好再绑定手机短信提醒,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发卡银行。
拿到新卡,要及时在卡片背面签名
如何最大限度地防止信用卡被盗刷呢?银行人士表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按银行提示的流程安全用卡。持卡人在拿到新卡后,要及时在卡片背面签名,不要“重密码轻签名”。
实际上,签名支付是国际信用卡使用的通行惯例,一旦发生盗刷,如果能够证明是商家未尽到核对签名的义务,损失由商家承担,而凭密码支付时,如果被盗刷,一定是因为持卡人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密码,责任往往在持卡人本身。此外,签名时应尽量采用个性签名,避免使用易模仿的正楷签字。
真卡遗失、密码泄露,需持卡人自己承担
当我们发现信用卡使用异常后,申请冻结信用卡的使用是最好的方式,多数银行赔偿客户失卡后前48个小时的损失。
当接收持卡人的追款服务申请后,发卡银行会查询该信用卡账户,如果确实发现被盗刷,那么多数情况下,银行是会进行补偿的。同时要注意的是,信用卡被盗刷,只有在不法分子伪造信用卡时盗刷,发卡银行查询情况属实,而真卡仍在持卡人手里,那么损失由银行负责。如果是真卡遗失产生的盗刷,处理则不同,如果是交易密码泄露,需要持卡人自己承担;如果使用签名方式,那么持卡人是不用承担损失的。(阳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