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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因家庭原因想自己挣钱 实施抢劫获刑

高三学生因家庭原因想自己挣钱 实施抢劫获刑

2015-04-02 09:38:00

来源:中安在线

  因家庭原因想通过自己的“本事”挣钱,一名高三学生竟然一时起意实施抢劫。日前,临泉县法院人性执法,通过判处缓刑,让这名误入歧途的学生有了参加高考的机会。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一天。当天晚上,在临泉县某镇一巷子内,被告人张飞(化名)用手掐住被害人路某的脖子,索要钱包和手机后,骑着电瓶车逃离。

  被抢钱包内有现金120元;经临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12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抢手机发还被害人。被告人张飞的亲属赔偿被害人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鉴于上述情况,合议庭借鉴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方式,加强庭审教育,安抚被告人的心理,端正其心态,让其感受到来自法院的温情及关怀,使其在最大程度上真心认罪悔过。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张飞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结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诱因、情节、认罪悔罪、赔偿并得到谅解以及即将参加高考等因素,法院对被告人张飞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张飞悔恨不已,感谢法院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回报社会,不辜负大家对他的期望。 (颍州晚报 作者: 徐风光 通讯员 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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