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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 探路互联网盈利模式

网络音乐 探路互联网盈利模式

2013-06-24 11:10:48

  移动互联中另辟蹊径

  移动互联网消费者对于网络音乐服务具有更强的付费意愿

  “移动互联网是我们的未来。”滚石唱片旗下的滚石移动集团高级副总裁张新华说。

  当网络音乐在传统互联网中陷入各方掣肘难以自拔,移动互联网却打开了一扇新大门。在手机和平板电脑这样的移动端,网络音乐是网民使用最频繁的服务之一,数据显示,2012年数字音乐在移动用户中渗透率为66.9%,仅次于即时通讯和手机搜索。

  令出版方欣喜的是移动互联网消费者具有更强的付费意愿,而在这两个细分产业中,也迅速形成了自己的盈利模式。以手机游戏为例,“内购”成为主流,消费者可以付费购买道具来帮助自己通关,数据表明,目前在苹果移动应用商店中,87%的卖座游戏都采用了这种模式。

  付费形式的创新也带来更多机会。对于国内用户来说,流量始终是影响他们使用移动互联网服务的“瓶颈”所在,这也使网络音乐服务商有机会和运营商一起探索用户更易接受的付费形式。在视频领域,中国联通已与搜狐视频合作推出视频流量包合作计划,使移动互联网的收费模式继从“按时间”到“按流量”后,开始进入“按内容”计费的模式。网络音乐也有希望照此办理。

  此外还有传统唱片公司和移动互联网更深入的交汇。滚石正在探索音乐与手机游戏之间的融合。张新华介绍说:“比如我们开发、委托开发、代理别人的音乐游戏,跟艺人资源和粉丝相结合,我们前段时间给汪苏泷、徐良做‘苏泷小镇’、‘徐良小镇’,打造成歌迷互动游戏,这些探索正是基于年轻用户集中于手机端的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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