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波:我觉得跟估值也没有直接关系,在资本市场,全球基本差不多,也不会因为在香港估值就高,在美国估值就低,还是看公司的业绩。在美国上市其实对阿里巴巴来说最大的问题是,第一,它严格的监管措施,比方说要求公司的透明度非常高。这是很多中国公司不太适应的,因为公司有很多内部运作,它不希望被外部知道。第二是诉讼,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对于这个信息披露或内部交易,在美国上市,就有可能因为你的信息披露有问题,导致大量的集体诉讼。
谈判似乎进入了最僵持的阶段,或者快要进入尾声。
昨天,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同样发表了一篇日志,名为《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他写到:我们希望公司的未来远远超越任何一位创始人的寿命,合伙人制度在保证股东核心利益的同时,也坚守着“我们是谁——我们不能、也不会改变”。看来,如果阿里和港交所都不能妥协,唯一的办法,可能只剩第二个选择——赴美上市。
对此,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