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前209年,各地为了满足秦二世加快修建阿房宫的需要,大兴刑罚。一般的平民百姓只要犯一点秦律则会被判劳役,被罚为徒役。这些胡乱兴起的劳役而形成的徒役大军,也是秦朝迅速灭亡的原因之一。
男:隶臣妾, 女:城旦舂
作刑(劳役刑)。作刑是对犯罪者施以强制劳作(役)的刑罚。包括:①城旦、舂。《汉书-惠帝纪》注引应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即早起服筑城的苦役。舂,即妇人犯罪应处城旦者,根据生理条件,不去筑城,而服舂米的劳役。②鬼薪、白粲。"鬼薪"是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白粲是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两者皆用以供宗庙祭祀。③司寇、作如司寇。司寇,指伺察寇贼,即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服劳役,并以防外寇;女犯作如司寇,指服相当于司寇的劳役。④罚作、复作。罚作与复作是作刑中最轻者,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戍守,女犯到官府服劳役,刑期皆三个月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