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0岁男孩企图强奸8岁女童受法庭重罚
近日,英国2名11岁男孩因企图强奸1名8岁女童而被判3年特别监护,法庭判决的理由是,“他们还太小,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后果有多严重。”这一判罚引发了青少年权益保护团体的抗议,英国社会也众说纷纭。
这起强奸未遂案发生在去年10月27日,两名当事10岁的男孩引诱这名8岁小女孩离开位于西伦敦海耶斯的家,将她引到一个地方企图轮流实施强奸。尽管法庭已经澄清了强奸但未遂的事实,并且小女孩曾在对证时因害怕被妈妈骂而有过撒谎行为,但仍认定这两名男孩有明显的强奸企图。法官并没有按照惯例给予这两名英国年纪最小的性犯罪者2年或者更长一点的监禁,而是直接判处他们3年的特别监护,他们的母亲也代表他们在性犯罪者登记表上签上了名字。这两位可怜的母亲自己也接到了一纸为期12个月的监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