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上述50多人中,没有一个人被判实刑,或是缓刑或是延后判决,全部得以从轻发落。轻判的主要理由是,情报泄露给了美国或以色列等友邦,没有对国家安全造成现实危害。
而曾在美国海军情报局工作的韩裔罗伯特-金因为把江陵潜艇渗透事件等朝鲜相关情报泄露给韩国驻美大使馆,被判有期徒刑9年、察看3年。
韩国律师李某表示:“法官们需要改变观念,应该像美国一样,即使泄密者没有把情报卖给敌对国家,也应严惩。此外,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就是说,国会应完善相关法律,像民主党议员宋旻淳提议的《刑法》修正案一样,即使把情报泄露给非敌对国家的外国或外国团体,也以间谍罪论处。
韩国国内还有人指出,要防止卸任高级公务员利用其特殊身份获取国家机密。按照《公务员伦理法》,目前大校以上的预备役军官在退役后的2年内不得从事与退役前3年职位有关的工作。上述意见是说,如果是接触军事机密的职位,应该限制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