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值守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资料图片)
记者从今天(8月30日)举行的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去年我省实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以来,全省共有103个县的1万3千所学校组织学生参投校方责任保险,参投学生占到应投保学生的73.63%,除西安、铜川、杨凌示范区外,全省统一投保的其他八个市,共发生责任事故570起,涉及394所学校。
陕西省学校风险管理顾问 卜晓黎:从咱们的事故分析,主要是两大类,一个就是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再一个就是运动伤害。
校方责任险是指,由学校作为投保人给学生投保,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每名学生每年5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费不得向学生收取。一年来,因校方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将达到500万左右,其中单项事故一人获得最高赔偿达到15万元。因经济赔偿得到及时解决,大大减少了因事故造成的纠纷和矛盾。
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幼儿园、学前班也将开始实施“园方责任险”。同时,在投保范围而没有投保的中小学校,新学期要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尽快启动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幼儿园内受伤最高赔30万
记者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幼儿园(含学前班)实施“园方责任险”,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金额最高将达30万元。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公办、民办幼儿园(含学前班)均需投园方责任险。保费由幼儿园统一支付,不向学生收取。其中,公办幼儿园(含学前班)在保育费中列支,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支出。保费按在册幼儿数计费,每个幼儿每年5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一般为一个学年度,期满续保。
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最高可获赔偿3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45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800万元。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我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理赔渠道。本报记者卢红曼
派出所将派民警为学校执勤
昨日一大早,42岁的郑中和55岁的宋维浩两位老师就走上新岗位——西安市振兴路小学在编安保人员。昨日学生报到,他们在校门口不停地巡视,维持着秩序。“区教育局很快就要给学校派驻2名专职的保安!”振兴路小学副校长尚燕萍介绍,碑林区教育局日前发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500名以下的核定安保人员编制1名,在校学生500名(含)以上的,核定安保人员编制2名,特殊教育学校,核定安保人员编制2名。“开学了,我们不赞成学生早到校”,尚燕萍提醒家长尽量别让孩子提早到校。此外,学校已与辖区内的长安路派出所取得了联系,这学期,辖区派出所继续每天派2名协警或民警来学校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