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李铁军拒绝将孩子送往学校这一行为,从法律角度而言,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除了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一问题外,从学校来讲,确实还找不到其他解决办法。
夏巍(西南大学教育学研究生)
李铁军忽略了这样一个问题。人是一种群居动物,需要在一种具体的社会环境当中去学习、生活。学习不单纯是一种知识的积累,同时也是个人阅历、心理年龄的不断成熟这样一个过程。对于李琳这个小姑娘的未来,我表示担忧。
李铁军的这种教育方式,是一种专制教育行为。所谓专制教育,主要在于,李铁军实际上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塑造这个孩子,而没有从孩子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是一个成人将自己的思想,强加在了一个孩子身上。对于这种专制教育,目前教育界持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