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珍平的姑姑在听到宣判后大声哭了起来 摄/记者曹博远
18岁小伙上班途中撞伤76岁老太太,伤者家属索赔3万元。因无力赔偿,小伙自杀,希望能拿命抵债。
小伙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他们起诉索赔76万余元。今天上午,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日宣判
法院:母亲冷漠导致儿子自杀
上午9点,原告方廖珍平的姑姑、姑父和律师来到法院,而坐在被告席上的仍然是被撞的老太太的小儿子王满贵及律师。
法院审理后认为,廖珍平死亡前与老太太确系发生过交通事故,老太太的大儿子王满生要求廖珍平赔偿3万元损失确有依据。
但启英在事故发生后对廖珍平采取冷漠的态度,使得刚满18周岁且无赔偿能力的廖珍平处于无助状态,情感上受到一定伤害。
另外证据证明在廖珍平与王满生等人一同借钱及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过程中,王满生等人未对廖珍平实施过殴打等暴力行为。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原告认为,王满生等人为追讨其母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无据佐证,法院不予认定。
原告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表态
●原告一定要上诉
宣判完,廖珍平的姑姑和姑父哭倒在现场,并大声喊着:“我要上诉,孩子就这么没了,我要讨回公道。”
原告的代理人车向前则用8个字说了对判决的感受:“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车向前表示,该案的关键是事发当天出现了3个小时的空白,廖珍平当日中午12点多被王家的6个人带回家要钱,母亲但启英没有给钱,随后廖珍平被带走,直到下午3点多才出现在小饭馆里。这期间的3个小时非常关键,是不是挨打不得而知,这期间发生的事最终导致廖珍平自杀。
车向前还表示,法院认定是母亲对廖珍平冷漠,并打了他最终导致其自杀,“中国的家长有几个不打孩子的,这是在教育孩子,被打一嘴巴就自杀这不合乎情理”。
●被告我们问心无愧
参加庭审的王满贵说:“法院还了我们的清白。”他还称:“我都替孩子难过,没有这样做父母的。我们问心无愧,没有打孩子。”
针对原告代理人所说的“3个小时空白”,王满贵认为那段时间“根本不存在”。
此外,王满贵还表示:“谁遇到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家人,而自己的家人不管,还打他,在求助无门百般绝望下,孩子自杀了,我们都感到很惋惜。”
王满贵称,自己原本是受害人,没有想到成了被告,很委屈。既然廖珍平已经死了,虽然3万元的医药费只给了7000多元,但“剩下的我们也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