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赶紧又给大石镇派出所打电话,接电话的民警称根本没有调查组去大石镇的记录,更没有接到调查组人员死亡的记录。
难道这一切是个骗局?王丽赶到“李刚”所说的反贪局,向工作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经核实,这里并没有“李刚”这个人。几经周折,王丽找到了李刚的父亲,并最终联系上了真正的李刚。
李刚说自己也在北京工作,并没有与王丽通过电话。知道自己被骗了,王丽报了警。
2010年4月,莫明和邓红被抓获。
法院开庭自称帮朋友转移财产
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邓红、莫明被控涉嫌诈骗罪。庭上,邓红表示认罪,并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是自己让丈夫干的。
而莫明则一口否认自己有罪,“王丽与丈夫感情不好,她想离婚转移财产,便将5万元转到了我的账户上。后来,我手头紧花了2万元。我这不是犯罪,只是没有还钱罢了。”莫明为自己辩解说。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从一开始邓红、莫明的目的就非常明确——为了改善生活而骗钱。
看到好友王丽后,邓红心理失衡了,同样是女人,同样的年纪,但在物质生活上却有着明显的差距。而作为丈夫,没有给妻子很好的物质享受,让妻子在昔日同学面前相形见绌,因此“弄点钱花”成为夫妻俩的共识。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红与莫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邓红有期徒刑2年,判处莫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现在我们这样,孩子没有人管了,我真后悔啊!”宣判后,邓红在法庭上哭着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