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范围从以前的90岁,下延至80岁。
据省老龄办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约509万人,其中:80-89岁约56.72万人,90-99岁约3.67万人,100岁以上老年人约600人。从2010年10月1日起,我省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实施后,我省80-89周岁高龄老人将享受到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目前,在省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云南、西藏、宁夏等7个省(区、市)。(华商网-华商报 周艳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