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志去世后,其亲属经过公正部门,陈忠志受赠字画27幅,个人作品731幅,其中2000年以后作品127幅,并及时进行了封存。在整理画作时,孙杰将有价值的字画拍照后保存到银行,法院认定,孙杰在家中留下了50幅左右的画作,因此不再参与另200幅字画的分割。
一审时,法院按照公证书登记的顺序重新进行编号,把2000年以后127幅画作中的63幅双号作品判给孙杰,64幅单号作品按顺序由5名继承人依次轮番继承;2000年以前的604幅作品,按顺序由5人依次轮番继承。二审时法院认为,孙杰提前择取了50幅作品,所以改判2000年以前作品中的前200号作品,由陈忠志4名子女按顺序轮番继承;200号以后的作品由5名继承人按顺序继承。
陈李泽成认为,孙杰提前择取“有侵占遗产的目的”。孙杰则称,她当时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家里画作被盗过,留在家里的这50幅作品也是没什么价值的小稿、半成品稿,法院的判决剥夺了她对最有价值的200幅成功作品的继承权。她要求将250幅作品统一编号,5名继承人全部采用盲取的方法各分得50幅。
除了以上焦点问题外,陈忠志留下的印鉴、现金及其他遗产,在分割继承时也产生了分歧。
陈忠志资料:
陈忠志,西安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硕士研究生导师。1935年生于广西贵港,1956年毕业于中南美专。代表作《黄河儿女》编入全国通用小学语文课本,获第二届世界华人艺术大赛国际荣誉金奖;作品入选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画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百年中国画展”。代表作《黄河之鹰》于1960年以国务院总理名义赠朝鲜。1993年中央电视台拍摄专题片《长安画家陈忠志》,以中、英、日、粤语向全球播出。2002年中央电视台再次以《陈忠志与黄河儿女》专题片在文化与生活栏目播出。
案件回顾
2008年
7月9日著名国画家陈忠志因心肌梗塞去世
8月11日陈晓鸥、陈晓艳、陈李泽成就遗产继承问题,将陈忠志遗孀孙杰母女诉至雁塔区法院
2009年
8月8日陈李泽成、孙杰母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0年
3月22日二审判决,陈晓鸥、陈晓艳、陈李泽成、陈春雨均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7月9日省高院召开听证会
9月16日省高院指令西安市中院再审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