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至今没有一部省级民族教育条例。这种状况最近将得到改观,云南将出台《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草案)》,以期促进少数民族教育提升。
民族教育立法是完善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17日,云南省教育厅举行《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发布的消息显示,云南将在经费和制度保障上,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
条例(草案)规定:在民族地区实施学前一年的免费教育;寄宿制民族中、小学的生均拨款在普通学校经费的基础上上浮30%;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边远、高寒、贫困等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特别是双语教师倾斜;建立省州(市)县(区)分担机制,单独为农村教师核定绩效工资;拓宽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本地区兼通民汉双语的毕业生;民族教育类课题研究经费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所占比例不低于总量的1/3等等。
数据显示,2009年底,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通过“两基”国检,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42%;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2752807人,占总数的32.55%。目前,云南25个少数民族均有了自己的大学生、中专生,不少民族有了硕士生和博士生,基本形成了从民族幼儿园到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中专、民族大学的具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