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几家打出烟酒回收标志的烟酒商店,其证照都只显示经营范围是烟酒零售,并无烟酒回收业务。
太原市工商局局长王拴成表示,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中并没有礼品回收这一项,工商部门对“礼品回收”项目也不予受理注册。目前允许回收的只有废品。市面上的礼品回收,均属于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只要一经查明,就会依法处理或取缔。
山西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蒋鹏表示,“我国现行法规中对回收礼品没有明确的规范,礼品回收还属灰色地带。而且,大多数礼品回收经营都比较隐蔽,监管查处起来有难度。”
然而,对部分实行专卖许可的商品的回收进行监管是有法可依的。蒋鹏以酒为例解释说,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销售酒类必须有酒类商品零售(或批发)许可证,并且只能从正规渠道进货,并有严格的酒类溯源制度。因此,商贩不得私自从居民手中收购酒,回收高档酒在进货渠道上是不合法的。
至于香烟,太原烟草专卖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烟草是国家专卖产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都实行许可证制度,不允许商户或个人回收。《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监督管理。
也就是说,无论哪种形式的香烟回收都属于非法行为,不论香烟真假都要受到查处。
礼品回收亟待规范,专家建议进行资质审查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过年过节后,将多余的礼品处理回收未尝不可。但是,有些类型的礼品回收应该被禁止,像食品、酒类、高档补品和保健品,以及香烟等。
比如食品,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有资质、有记录、可追查,但回收的食品在安全性上很难鉴别,因此应该禁止。
邱宝昌说,由于商品的来源不明,消费者在礼品回收店购买商品时,有可能买到旧货或者假货。同时,如果一个人大量销售来源不明的高档礼品,有可能涉及洗钱。因此,在礼品回收方面,国家应该有所规范,对回收进行资质审查,对商品的来源要有严格的监管。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则表示,回收礼品有可能涉嫌违法,也有涉及洗钱的可能。虽然行贿受贿认定时,赃物的去向并不影响犯罪的认定,但是如果对“销赃”的行为不加以打击,也会助长行贿受贿行为。(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