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格外关注的是,在1997年及2006年的这两个版本中,都有“组织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这一条款。但在2010年颁布实施的版本中,这一条却不见了踪影。
对这条消失的条款,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是由于在各地开始的实践与摸索中,并没有找到一个统一有效的办法。
自2009年以来,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等地已先后开展了官员个人相关事项的公开或公示。各试点地区的公开方法也不尽相同,最早试点的阿勒泰地区的财产申报项目详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礼金、大额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收入情况及资金来源等,但只选取其中的一部分在网上公示。而湖南浏阳市则将工资收入以及大宗财产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了更大范围的公示。
与宁夏青铜峡市和新疆阿勒泰市做法不同,浙江省慈溪市和宁夏银川市则采取了在内部进行公示的方式。
不同的公开方式,却走向了同一个结果———零投诉零异议。
老百姓真的没有意见么?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表示,老百姓对于官员公示的数字其实是没有概念的,往往很难看出其中的问题。
林喆表示,申报体系中第一个环节就应该是调查,对于官员申报的相关情况,要有一个由群众代表、财务部门、银行和记者共同组成的小组核实。接下来的环节才是公示、惩治及记录在案。林喆认为现在各方面的条件已经可以开展这些环节的工作,但相关措施至今都没有启动。(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