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8日从省招生办了解到,为确保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省招生考试部门在继续深化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要求,各级招办、各普通高校、中学必须公开有关招生信息。
为此,省招办将负责公布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记者了解到,今年高考在考生成绩、位次公布后,招生办将通过专用短信平台将相关考试结果发送给考生,考生凭相关证件,也可以通过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等查询自己的成绩和位次及每题的得分情况。同时,高考网上录取开始后,考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自己的投档录取进展情况,招考信息会将更加透明。
针对今年高考省招生办要求,各市、县(区)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高校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名单。要求普通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普通高校必须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各市、县(区)招办,各普通高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并按照国家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省招办和普通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区)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