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省《关于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报考者须具有中等及以上医疗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医学专业水平证
书,并自愿到人才缺乏地区的村卫生室当乡村医生。
此举旨在解决我省部分地区人才缺乏、村卫生室无人执业等现状。
《意见》称,此考试全省每年原则招考一次。对乡村医生缺少比较严重的设区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报告,另行追加安排考试。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人员,不得报考。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