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王女士怎样解释,民警还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王女士处罚100元,扣除6分。
王女士说:“我以为没有及时悬挂后车牌问题不大,因为前车牌还在,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处罚力度,看来我以后开车一定要先对车辆做完整检查。”
交警新城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何辛说:“恶意遮挡车牌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但给交警侦破事故带来困难,还会对受害人带来财物损失和心理痛苦;其次,遮挡车牌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就会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产生肇事逃逸的倾向,是对他人的生命和安全带来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提醒司机朋友要文明驾驶,正确悬挂车牌号,请勿恶意遮挡、污损车牌,时刻将《交通安全法》铭记于心,不要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