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办5月14日出台高考招生照顾政策,与以往相比,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更细化。高考奥赛加分等5项政策今年将最后一次使用,明年将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奥赛加分等政策今年最后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总分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上述政策今年最后一次执行,从2014年起,将不再执行加分政策,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军人子女优先录取政策更细化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条件更细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