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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通报户县违法征地占地案 7官员被处理

国土部通报户县违法征地占地案

2013-06-13 17:24:42

  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该案后,户县政府组织对违法征地周边部分围墙进行了拆除,并恢复耕种。户县国土资源局已对户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违法占地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处罚款37.6万元(已缴纳)。

  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户县统一征地办公室主任杨晓菊行政记过处分,西安沣京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张乃迎行政警告处分,户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何龙勤行政警告处分,沣五路建设指挥部临时负责人孙团勃行政警告处分,户县国土资源局分管耕保、监察工作的副局长燕护亚行政警告处分,五竹国土资源所所长洪天印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户县副县长惠军民诫勉谈话。

  户县政府已向西安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清理清查土地闲置撂荒及其他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加强整改。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决定,整改期间暂停户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县马雄金矿越界采矿案

  2011年6月,马雄金矿的采矿活动引发矿区范围外东北侧山体崩塌。该企业在排险治理过程中,擅自在其矿区范围外采掘金矿石,并进行喷淋作业,拟萃取金矿,从中获利。至2012年10月,该企业共采掘金矿石1.02万吨,价值695.945万元。

  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该案后,隆林县国土资源局对马雄金矿越界采矿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采出的1.02万吨金矿石,并处罚款10万元。目前已经落实到位。

  隆林县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负有责任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建(兼县矿产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登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彭明峰、新洲镇政府副镇长刘干达行政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吴成华(兼县矿产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记大过处分,新洲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黄开仁记过处分。(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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