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调查,因无环保验收,无发改委核准,无采矿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山煤矿曾遭多部门处罚。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局长李建文表示,因为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申请文件,该局今年1月份对安山煤矿进行了处罚。石璐晓也表示,府谷县国土资源局今年1月曾对安山煤矿进行处罚。
然而,处罚并未阻止安山煤矿继续生产。陕北矿业公司2013年6月产销报表显示,安山煤矿6月份计划生产30万吨,实际生产13.25万吨;上半年已累计生产112.8万吨,完成全年生产计划220万吨的51%。安山煤矿设计产能120万吨/年,今年上半年产量即达到112 .8万吨。另外,安山煤矿2012年产量达130万吨。
对于基建期的矿井,这属于无证开采,更为严重的是其产量已经超出设计产能,安全隐患凸显。
韩家湾、大哈拉煤矿多年超采
超能力开采也是陕北矿业公司多年存在的违规问题。
陕北矿业目前只有两对生产矿井,即韩家湾煤矿和大哈拉煤矿。韩家湾煤矿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井田面积12.66平方公里,井田地质储量1.54亿吨,工业储量1.38亿吨,可采储量约8500万吨。韩家湾煤矿2006年矿井实施产业升级,至2009年完成,设计生产能力提升到150万吨/年;今年4月15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韩家湾煤矿产能由150万吨/年变更为400万吨/年。大哈拉煤矿位于神木县孙家岔镇马莲塔村,井田面积3.32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能力23万吨/年。大哈拉煤矿“十一五”期间累计生产原煤150余万吨。
榆林市能源局规划科科长郭雄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生产煤矿允许适当超额,但是生产不能超过核定能力的10%。
记者就此核算,2013年以前,陕北矿业公司每年的产量上限是190.3万吨;2013年的产量上限是465.3万吨。
然而,就是这两个原设计年产能合计不足200万吨的矿井,使得陕北矿业公司2010年的煤炭产量达到500万吨,销售收入16亿元,涉嫌超采约310万吨,超采部分收入约9.9亿元;2011年产量达510万吨,销售收入达21亿元,涉嫌超采约320万吨,超采部分收入约13亿元;2012年产量达638万吨,营业收入15.4亿元,涉嫌超采约448万吨,超采部分收入近10.8亿元。合计下来,2010年至2012年,陕北矿业公司涉嫌超采约1078万吨,超采收入约33.7亿元。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指出,煤矿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但是,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局长李建文对记者表示,近一年内还没有对韩家湾的处罚记录。如果韩家湾煤矿属于超能力开采,应该按重大隐患处理,罚款50万到200万元,并停产整顿。
为什么陕北矿业公司多年超采却未受处罚?记者调查发现,陕北矿业公司涉嫌瞒报。陕北矿业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已实现产量445.4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69%。然而,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值班室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陕北矿业公司今年上半年煤炭产量164.15万吨。“陕北矿业公司每天上报的数字都一样,都是一万零七百多吨。”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针对安山煤矿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开采问题,韩家湾煤矿、大哈拉煤矿是否存在超采、瞒报等问题,7月11日,记者来到陕北矿业公司。陕北矿业公司党群部副部长杨汉威对记者表示,对这些问题不清楚,需向业务部门了解后才能给出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陕北矿业公司的回复。(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