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可能是一个人完成这次爆炸。根据各种报道,冀中星是7月20日凌晨4点从家中出发,早上六七点在山东鄄城坐去北京的大巴,只要80元钱,八个小时左右。下午3点前后,坐到北京公主坟附近的丽泽桥。随后打车去或者在公主坟坐大巴,去了首都机场。全过程时间紧凑,应该没有停留,说明中途没有人接应。
——@诗人小郑 诗人、青年作家
“冀家里很穷,住茅草房,被东莞治安队员打伤后没能力就医,在家拖着,下半身早已溃烂。曾有律师帮助冀中星,但东莞方面的压力使得律师不敢再多说话。“我觉得他是彻底感到绝望了。”
——曾采访过冀中星的《公益时报》驻河南记者吴贤德
鄄城官方与东莞官方多处说法不一
鄄城县官方通报
冀中星是山东鄄城县富春乡冀庄人。
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于2005年6月29日,驾驶一辆摩托三轮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为此,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及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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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多方协商,2010年4月6日,东莞市公安局给予了10万元赔偿。为此,冀中星父子还到乡政府送了锦旗,表示感谢。冀中星对县、乡未提出过任何诉求。
东莞市官方通报
冀中星是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人,案发时没有办理东莞居住证。
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至3时,冀中星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当时载着乘客龚涛)行驶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附近,与在路上巡逻的治安队员陈汉华、陈梅庄发生碰撞,陈梅庄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伤,陈汉华被摩托车撞上,与冀中星及乘客龚涛三人倒地,并相继受伤。
据厚街镇公安分局解释,因整个案件过程没有其他路人及群众围观,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故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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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公安局协调、市公安局工作组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及村委会人员到冀家中走访,并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救助金10万元人民币。冀在收取救助金后,对东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谢。
东莞官方21日通报,东莞相关部门已就冀中星因在东莞遭遇不公正对待而上访一事进行彻底调查,但东莞厚街公安分局表示,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
评论
谁该为“冀中星”反省
冀中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毫无疑问的。笔者想问,是什么原因使得冀中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的犯罪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还是我们共同的一个悲剧?
人生遇到不公正,这是无法避免的,可以称之为一种“境遇”。在不公正之后寻求援助乃至底线的法律援助之时的无力和漠视,就会触及到心灵深处,可以说是一种“遭遇”。当“遭遇”不断积累,一次次争取,以一次次挫败收场的时候,心灰意冷之际,人的行为疯狂就会上演。
在他寻求正当援助之时,是谁给他白眼,是谁让他走进首都,是谁无视他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创伤?如果有这么一个人,这个人就应该受到谴责。可是,谁会是这个人,这个人又有多少。有关部门应该找找,当事人也该反省反省。(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