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二:先收押金再找工作
少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往往收取不同金额的抵押金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但交钱以后,招聘单位又推脱说目前职位已满,要学生等消息,接下来便石沉大海。
警方提醒:用人单位私自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为抵押物。如单位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求交纳押金或抵押证件,一定要保留单位开具的票据。不开具票据的单位不要轻易交钱或抵押证件。
陷阱三:充当廉价劳动力
个别企业将一些员工不愿从事的脏活、累活找一些学生突击完成,然后给有限的一点钱打发了事。学生不可能以此机会掌握社会知识、工作技巧。
警方提醒:学生在应聘前要清楚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在求职时遇到职介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或与用人单位合谋欺诈求职者钱财等,一旦掌握确凿证据,可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陷阱四:娱乐场所高薪诱惑
有的娱乐场所以特种行业的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作有代客泊车、侍者等,青年学生到这些场所打工,往往容易误入歧途。
警方提醒:大学生可选择在超市、商场做促销或到快餐店做服务生,不太适宜去娱乐场所打工。另外这些场所内部有一定的潜规则,有的打工没有工资,只是靠客人的小费,遇到麻烦维权也比较困难。
陷阱五:非法传销
近几年,一些大学生会被自己的老乡或以前的同学所忽悠,被所谓的挣高薪、谋发展所迷惑,从而落入非法传销陷阱中不能自拔。
警方提醒:大学生要特别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某些人或单位介绍如何短时间多赚钱的一些工作,要了解传销特征,拒绝加入,及时报警。(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