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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酸梅汤被“黑” 陕西质监引经据典为其正名

陕西质监为西安酸梅汤正名

2013-08-16 15: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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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草纲目》和中医理论对乌梅具有的生津止渴,防暑降温的功效均有具体的描述。”这不是中医理论的宣讲,而是近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陕西质监)提交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的一份行政复议答复书里的内容。而这起行政复议,缘于有人以“西安酸梅汤‘生津止渴、防暑降温’功效涉嫌虚假宣传”为由,索要赔偿金1万多元。

  搬出《本草纲目》为酸梅汤正名

  8月8日,微博用户“大秦质监邹建成”上传了这份行政复议答复书,并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围观。有人感慨省质监局为给陕西特产正名,连《本草纲目》都搬出来了,“这样的做法实在可敬,这份答复书实在扎实。”

  据了解,今年4月21日,陕西质监收到广东省某“职业打假人”范某的申诉举报函,称4月13日自己在淘宝网花19.98元购买的两袋由西安某食品厂生产的酸梅汤,在食品包装袋上标注“生津止渴、防暑降温”的字样,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四十八条等规定,要求赔偿人民币共计12534.78元。陕西质监经调查认定,西安某食品饮料厂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该“职业打假人”的申诉举报事实不成立,决定对其申诉调解请求不予处理。

  因为索赔要求没有被满足,范某又向食药监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依照程序,陕西质监向食药监总局做出了答复。目前陕西质监正在等待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批复,60天内就会出结果。

  “职业打假人”不为“打假”为“索赔”

  “两包酸梅汤还不到20元,范某却索赔一万多,索赔的理由根本没有法律依据。”记者致电12365质量监督投诉电话,陕西省质监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邹建成说,这样的以索赔为目的的申诉举报,他们今年已经已经收到了80多份了。

  在他看来,一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并不是真正打假,而是以恶意索赔为目的。一般他们首先会向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所在地的质监、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寄发申诉举报信,要求行政机关为其索赔提供保障。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这些人就会转而的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提出控告,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

  这份挂在网上的行政复议答复书“@”了多名律师。“希望法律专业人士也能帮着看看,这样答复是否合情合理合法。”邹建成说,他们的工作是维护消费者正常的权益,但对于以恶意索赔为目的的“打假人”,就要做到让这些人无漏洞可钻。(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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