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位犯罪嫌疑人都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彬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应海兵说,他是浙江人,原来在汉中做生意。2012年结识王铭泽后,就跟着他四处进行所谓的“采访”。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专业方面我不太懂,王铭泽比较懂,我就是配合凑个人数。”
民警告诉记者,在所谓的采访活动中,王铭泽利用以前在中国特产报的记者身份,利用已经过期的记者证,与当事单位进行交涉。应海兵则印制了多张身份不一的名片,根据情况,亮出不同的身份,进行配合。
记者:“你跟王铭泽从认识到现在,一共能给你分多钱?”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一共就是一万九千块钱。”
记者:“你现在认为你这种做法属于什么行为?”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一共就是一万九千块钱。现在公安局给我们定性属于敲诈。”
记者:“你认为你是什么行为?”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利用人家负面新闻要挟的意思。”
应海兵说,进了看守所后,他特别后悔自己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应海兵:“太丢脸了,因为家里不缺这一万多块钱的事,”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告诉记者,跟着王铭泽冒充记者采访,主要是觉得比干报纸发行来钱快。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他给多少就是多少,从来没有商量过。”
记者:“一般都是由他出面出示记者证,你出示啥?”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我一般啥都不出示。”
记者:“一共能给你分多少钱?”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就是八九万。”
韩延智说,他现在也特别后悔。
记者:“你是城市经济导报搞发行的人,跟着王铭泽出席这样的场合属于啥行为?”
犯罪嫌疑人韩延智:“这种行为不对。”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正规采访必须持有“署证”
近年来,群众对于假记者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以舆论监督之名要挟采访对象、骗敛钱财的问题反映强烈。为了整治新闻违法活动,规范新闻出版秩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扫黄打非”从今年8月20号至11月30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百日专项行动”。彬县破获的三名假记者敲诈案是百日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第一起案件。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王国凡:“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地发动群众和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地配合,真正把这项行动要做出成效来。”
记者了解到,为了使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百日专项行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除了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省新闻出版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部门也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9-87205220
省新闻出版局举报电话:029-87205401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29-86166878、86166850(带传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29-86138027(办公带传真)、86138000(值班)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调研员王国凡:“正规的记者采访活动期间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如果遇到有些人持有的是工作证采访证进行采访,都是违反规定的,你们可以拒绝采访。再一个要注意识别真假记者,可以通过网站或者是新闻机构,或者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来查询,这个记者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