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现在生活节奏比较快点,如果那样检查的话,对人的出行时间来说有些缩小。”
西安市民:“平时用的(化妆)水、乳呀,什么粉饼之类的,这些如果都要检查的话,那是不是让所有的女生只要出去坐地铁都不用化妆了。”
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每天在各个地铁站收缴的这些违禁品都会统一回收,定期集中销毁。在位于西安北郊的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记者见到了很多违禁品,而这才是近两个星期收缴的违禁品。
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陈举力:“从二月份到八月份这六个月以来,共查获违禁品17663起,劝离了2293起,其中移交警务室是1433起。”
除了各种大小不一的管制刀具、仿真枪之外,我们见到更多的则是瓶装的发胶、化妆水、燃打火机燃料、清洁剂等物品,而这些物品的外包装上有的则明确标明易燃易爆。
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陈举力:“地铁空间比较狭小,而且人流量比较密集,所以带这些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的,会影响到其他乘客的安全。”
陈队长告诉记者,针对国庆期间激增的地铁客流量,他们也增强了相应安保措施,每位乘客通过时,都要做到“逢包必检逢液必查”,安检员还会配备手持安检仪,对乘客进行抽查。而对于拒不配合检查的乘客,工作人员可以依据相关的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陈举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严禁携带枪支弹药、弓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
相关链接:近年来城市地铁站发生多起乘客携带违禁品事件
为了保证地铁卫生、安全,保证乘客舒适,每个城市的地铁都对乘客携带的物品提出了要求。然而每年都会出现乘客因为携带违禁品受到处罚的事件。
在沈阳,乘坐地铁携带违禁品或管制器具将被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在南京,乘客如果拒绝安检,情节严重者可依法拘留。
2008年6月,北京地铁2号线西直门站安检时在一名乘客的背包内发现了一枚迫击炮弹,随后乘客被刑事拘留,炮弹被没收。
2010年9月3号,一名女子在北京地铁安定门站拒绝安检,并对执勤民警大打出手导致对方受伤,这名女子被刑事拘留。这也是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规范颁布以来被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2011年5月6号,南京地铁警方在地铁1号线小行站检查时,发现一名女子随身携带的水桶里装满了毒蛇,包括蟒蛇、眼镜蛇、赤练蛇等。虽然蛇已经死亡,但是民警仍然对该女子予以刑事拘留。
2013年5月15号,上海地铁9号线泗泾站一名男子携带了一瓶不明液体,安检员打开瓶盖时眼睛被液体灼伤。原来瓶中的液体是香蕉水,这名男子被行政拘留五天。(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