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1月2日在“一周绿评”栏目中,特别报道了西安在治污减霾工作中引入问责机制。报道称:“对治污减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彰显治污决心和执行力,值得我们叫一声好!”
报道介绍,10月份以来,西安市纪检监察系统对治污减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严肃问责,其中给予行政处分6人,诫勉谈话11人,撤职1人,约谈区级领导4人。此外,从10月份开始,西安针对月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区县、开发区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报道指出,近期,从东北到华北,雾霾严重、PM2.5指数“爆表”的新闻不时可见,但对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进行问责的消息,却非常少见。西安对治污减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彰显治污决心和执行力,值得我们叫一声好!
报道特别点评称,和水、垃圾污染不同,大气没有边界、不断流动,容易出现人人有责又人人无责、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难点所在。因此,像西安这样细化工作责任,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尤为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责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去抓治污,积小胜为大胜,才能驱散灰霾、唤回蓝天。(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