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我部今年5月17日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中,在用户权益保障方面,对转售企业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向用户收取预付费的政策、转售企业试点退出、用户对于转售企业服务质量申诉等都进行了具体要求。随着日后试点的开展,我们也会加强对转售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切实做好用户权益保障工作。
6、 如何看待转售企业和基础企业的竞争关系?
答:移动通信领域是目前电信业发展最重要也是最活跃的领域之一,随着转售企业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将会与基础企业出现一定程度的竞争。我们希望这种竞争是良性的,如果转售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灵活、创新的优势,抓住发展机遇,不断实现业务和服务创新,就能够实现与基础企业共同发展,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在试点过程中,我部也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监管,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努力为民间资本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7、 对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监管的重点在哪?
答:目前来看,未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监管的重点主要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一方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具体商业模式将会不断发展变化,另一方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引入了更多的电信业务经营主体,它们与用户间的电信资费、客户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市场退出等问题将从不同程度加大监管工作量。我们的监管政策也将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进行完善。
8、 为何首批试点没有中国移动的合作伙伴?
答: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基础企业非常重视,企业间紧锣密鼓的展开了多轮交流和谈判。由于各企业工作进度不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于10月底和11月初与16家、14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中国移动目前也确定了合作伙伴,进入合同签署阶段。目前我部暂未收到与中国移动合作的民营企业提出试点申请。(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