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统筹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原则上,2014年起,省、市不再新审批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并将撤并规模小、效益低、发展艰难的部分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淡化办学类别,调整办学定位,逐步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退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意见》提出,原则上,每个县(区)通过整合,保留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同步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按照每20万人口设置一所普通高中、主要设置在县城或重点镇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整合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将县域内各部门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人、财、物统一纳入职业教育中心管理,加挂“××县(区)全民学习中心”牌子。
《意见》提出,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达标验收。对未达标学校设定达标期限和年度任务,定期督查,两年内不达标者,停止或撤销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