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咋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据悉,有关地方和部门正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政府负债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将政府性债务状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半拉子”工程等。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杨昊霆 采写
时政观察
多省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依赖
截至1月25日,全国已有不少省市区公布了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分别是北京、上海、广东、广西、湖南、浙江、四川等。从审计结果看,不少省份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赖。
2013年12月30日,审计署已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从各省市区公布的信息分析,有三大特点。第一,多省市区均称“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第二,各省市区政府性债务大部分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第三,从公布的问题来看,除了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债务较重之外,上海、广西、广东、北京、湖南、陕西等省市区明确表示,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赖。
在公布审计结果及存在问题的同时,地方审计部门也提出了建议,包括完善审计制度、防范债务风险,纳入考核、问责政府,严控举债、严格程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性项目建设、降低政府性债务负担等建议。
在地方政府中,浙江是全国最早实施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省份,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已近10年。该省的做法有:出台债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政府性债务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统计等做了严格的规定;把包括政府负债在内的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每年的审计监督范围;部分地方尝试引进民间资本参与政府主导的公共事业项目。(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