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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枪杀孕妇警察当庭道歉 死者家属称绝不原谅

广西枪杀孕妇警察当庭道歉

2014-02-14 16:07:06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原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平酒后开枪射杀孕妇案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平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胡平当庭提出向受害人及其家属道歉,受害人家属拒绝调解,并提出索赔123万余元。

  【案件回放】

  民警酒后滋事

  枪杀怀孕女店主

  去年10月28日,胡平作为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的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

  当日19时许,胡平与这两名民警到大鹏镇的“兄弟酒家”和其他6人一同吃饭喝酒。当晚,几个人共喝了10.8斤45度当地米酒。22时许,他们在返回平南县城途经该镇新塱街时,胡平下车持随身佩带的“六四”式手枪闯入蔡世勇、吴英夫妇经营的“老牌螺蛳粉店”买奶茶。听到店主说没有奶茶时,胡平先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其中,蔡世勇右肩中枪受了轻伤,而已经怀有5个月身孕的吴英头部、胸部和手部被子弹击中。

  事发后,平南县公安机关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协同现场民警将胡平抓获,收缴其作案枪支,并将蔡世勇夫妇送往医院抢救。当晚,吴英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随她一起离开人世的还有肚中已经成形的男婴。

  【庭审现场】 “故意杀人”PK“过失杀人”

  案件发生后,“警察枪杀孕妇”被公众广为关注,当地多名官员受处分。

  昨日庭审现场,吴英的父母委托律师提起了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认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酒后持枪杀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建议从重处罚。

  被告人胡平的辩护律师承认胡平的犯罪事实,但提出胡平疑似米酒中毒影响神经意识,建议以过失杀人致死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轻处罚。

  记者在庭审现场得知,有关方面第二天早上7点多从胡平体内提取血样,检测发现胡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9mg/100ml,属于醉酒。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鉴定则排除了被告人胡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案发时属单纯醉酒。司法鉴定结论认为,胡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受害人家属】 拒绝接受道歉索赔123万余元

  受害人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同时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胡平经济赔偿123万余元。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胡平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表示对自己所为感到后悔,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并就民事诉讼部分提出和解。受害人家属不接受道歉,也不同意和解。受害人吴英的母亲表示“绝对不会原谅你”,要“一命抵一命”。

  当日庭审持续至下午2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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